为表彰先进,激励广大师生不断进取,进一步促进我校少先队工作,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六一”期间表彰2013——2014学年度优秀班主任(辅导员)、优秀少先队员、好孩子和优秀队(班)干部,具体方案如下:
一、评选宗旨: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切实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按照共青团中央、教育部、人事部、全国少工委《少先队辅导员管理办法(试行)》的总体要求,优化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激励广大少先队辅导员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并使广大少先队员成为合格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评选范围和标准:
(一)好孩子、优秀少先队员评选标准
1.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人民、热爱劳动、热爱科学,具有努力学习、报效祖国的理想,并把这种理想化作日常的具体行动。
2.热爱集体、爱自然、爱亲人、爱同学,具有文明礼貌、团结互助、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勤俭节约、爱护公物的优良品德并能从一点一滴,一言一行做起。
3.勤奋学习,善于思考,积极实践,具有强烈的求知欲和上进心,努力学好各门功课,积极参加形式多样的课外、校外活动,了解社会,有一定的实践能力,善于独立思考,具有创新精神。
4.热爱体育锻炼,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坚强的意志,乐观开朗,不怕困难,不怕挫折,勇敢顽强,自尊自信,积极进取。
5.热爱少先队组织,深刻理解,努力实践队章的要求,积极参加少先队的各项活动,具有作为少先队员的光荣感和责任感,在少先队组织中发挥积极的作用.
(二)优秀班 (队)干部评选标准
1、自觉遵守学校、班级的规章制度。
2、热爱集体,与同学团结友爱,主动为班级服务,积极参与学校、班级开展的各项活动,为集体争荣誉。
3、能协助辅导员做好各项事务,有强烈的责任心,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协调能力,有明确的是非观,不计个人得失,以集体利益为先。
4、兴趣多样,全面发展,在各项活动中其特长、能力表现突出,或在各类竞赛活动中成绩优良。
(三)优秀班主任(辅导员)评选标准
1、二——六年级班级(学习、纪律、卫生)流动红旗评比在年度考核位于本年级第一,一年级班级(学习、纪律、卫生) 流动红旗评比在年度考核位于本年级第一、二名。
2、参加学校举行的重大集体活动效果良好。
3、及时完成学校少队部、德育处布置的任务,(如班会课、黑板报等)以及少队工作督查情况,(如有重大师德师风或者班级安全及文明习惯事故的一票否决)。
4、日常工作中积极接受少先大队安排的临时性任务,活动效果良好。
三、评选名额
1、“好孩子”: 一年级根据班级人数的10%申报。
2、优秀少先队员:二至六年级根据中队人数的10%申报。
3、优秀班(队)干部:各中队(班级)评选2人。
4、优秀班主任(辅导员):对照评选要求由少队部和德育处统一评选。
四、填表说明
1、“好孩子”“优秀少先队员”、“优秀班(队)干部” 主要事迹200字左右。名单上交截止日期:5月23日。
2、 “优秀班主任(辅导员)”主要事迹300字左右。根据评选标准、申报人实际情况填写!
固原市实验小学
2014年5月20日
附:评选申报表